刘某家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,成功为其索赔40余万元。刘某驾车与王某某驾驶的大客车相撞,造成刘某当场死亡,交警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负全责。本案造成二死、二伤的严重后果,本律师接受刘家属委托后,即刻向交警部门了解情况,并调查肇事车辆和肇事者相关情况。经调查,肇事车司机即本车车主经济状况窘迫,未婚,且被羁押。另得知该车辆挂靠在某分公司名下。为保证索赔后能得到赔偿,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,直接,将肇事司机、某分公司、某总公司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并查封保全了肇事车辆及相关保险。庭审中,被告某分公司、总公司,坚持肇事车辆与其为挂靠关系,仅在收到管理费得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。本代理律师主张,某分公司、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最终,原被告方达成调解协议,某总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否家属40余万元。